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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广余被中石化当成了妇炎洁

luyued 发布于 2011-05-28 10:08   浏览 N 次  

  4月25日,闹得沸沸扬扬的中石化“天价酒”事件终于有了“定论”――属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的个人行为,并对责任人处“降职留用”,并由其个人承担13.11万元红酒费用的处罚。

  中石化天价酒处理决定

  4月11日,有网帖称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高档酒,此贴一出,“广东中石化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立刻被闹得沸沸扬扬。或许是因为没有构成足够的重视,13日,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购买高档酒情况属实,购酒与鲁广余无关,酒品主要用于非油品业务。中石化拒绝向媒体说明事实真相,对事件极不负责任的态度让广大网民甚至百姓严重不满。此后,国内主要媒体对此进行报道,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中石化党组于4月14日召开专门会议,成立由总部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赶赴广东调查。

  

  据中石化自己调查,广东石油分公司原总经理鲁广余于2010年9月,未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从珠海市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于是,中石化于25日作出公开处理决定:由于鲁广余购买高档酒事件严重违反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运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逃避监管;通过虚假手段,应付上级检查,欺骗组织;故免去鲁广余的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根据中石化的通报材料显示,“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广东石油分公司物品库房”。但来自媒体的消息却显示尚有15瓶高档酒去向不明。据报道:“中石化调查组副组长、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书记何敏军表示,被鲁广余用于消费的酒大部分是价格较低的红酒,数量较大,数额不大,还有15瓶高档红酒具体怎么用的,鲁广余没有说明,现在也没办法核实。

  这样的解释和处罚,显然是很难让公众信服和满意的,理由很简单――就像现代人看爱情电影一样,哪是牵个小手、亲个脑门就能过关的?激情那是必须的――透明真相、处理公正也是必须的。

  中石化的做法无疑是在避重就轻――只承认有这么回事儿,却并未对酒的去向展开调查,就好比一名在夜幕下的路边招揽生意的妓女只承认接客不承认“卖肉”一样,这显然是很不合乎常理的;接客不一定要去“卖肉”,不坐实“卖肉”的事实,就无法定性为卖淫;同样,买天价酒不一定是用来应酬,不查清高价酒的去向,就不足以定性为应酬挥霍――这是一个道理的。对于酒的去向,应酬的对象,我相信这才是百姓所看重的问题,同样也是对法律必须有个交代的问题。

  是无法核实,还是不敢核实

  可是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就是一开始中石化拍着胸脯信心满满的打包票称“购买高档酒情况属实,购酒与鲁广余无关,酒品主要用于非油品业务”,那时的中石化犹如千方百计想哄女孩儿上床的男人,那份海枯石烂,那份斩钉截铁,那份不遗余力让人觉得就算有一天它们说李莲英被阉割后仍有生育能力,也是可信的;然后呢?在广大老百姓的抗议声中,在央视介入的压力下,中石化似乎发现了民意的不可违性,装模作样的派工作组进驻广东调查,调查结果却是另一个极端――原来天价酒事件的始作俑者就是鲁广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一个人自编自导自演的――做这个决定的中石化同样像董存瑞舍身炸碉堡时高喊“为了新中国,前进”一样大义凛然,义无反顾……这前后态度的转变,明显是极不自然的,所以笔者估计,悲催的鲁广余是被中石化当成妇炎洁,洗洗更健康了。

  自以为用“妇炎洁”洗洗就能更加健康;自以为把责任都推到个人身上,自己就能纯净得跟天山雪莲似的。可是他们也不用被驴踢过得脑袋想想,即便鲁广余精神不大正常,一天到晚没事儿干,兜里揣个几百万溜达到商场里买一堆酒,那公款是哪来的?难道不用经过财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点小伎俩估计超过三岁的小孩儿心里都有数。

  

  这是一条越来越被惯常使用、信手拈来的危机公关套路:事发之后中石化先是如掩耳盗铃般的企图用含糊其辞的解释来为鲁广余开脱,进而达到为自己开脱;当舆论压力越来越大,中石化立刻改变态度,百般抵赖,不惜采取各种荒唐的说辞与手段,甚至顾不上考虑最起码的周全表达,违背正常人的逻辑;在眼看无法平息公众愤怒之时,步步为营地退守,尽最大可能将事件控制在个案范畴,迫不得已情况下则选择丢卒保车,恨不得让人们相信,每一次个案甚至都不是“极少数”,而是就那么巧的“唯一”;再到近日中石化大谈自己勤俭节约风气的“大葱的葱白和葱叶会分开使用,萝卜也会分部位进行红烧或凉拌”之类的正面补救……我们清晰的看到了中石化这个国家超大型垄断企业那如跳梁小丑一般丑陋而滑稽的嘴脸。

  在整个事件中,中石化一直坚持着自纠自查的态度,不顾一切的试图以“内部违规”来为“天价酒”事件盖棺定论。对于去向不明的15瓶高档酒,中石化只称由于鲁广余没有说明,所以无法核实,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明白,如果鲁广余的高档酒不是拿去应酬,而是进了自己包里,或者拿来送礼了,就不仅仅是违规,而是触犯刑法了,而恰恰在这一点上他却说不清楚――如果是真是由于鲁广余说不清楚,无法核实,为何不请司法部门介入联合调查,却要草草定论为严重违反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呢?

  到底是无法核实,还是不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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