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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拯救中国的民族品牌?

luyued 发布于 2011-02-08 16:32   浏览 N 次  

联合国工业计划署有这样一个统计:知名品牌占全世界营业额50%以上,这就意味着如果不做品牌,企业就很难生存,也很难有发展。可以得出一句话:得品牌者得天下。由此可见,品牌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品牌也是一个国家的脸面。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就说过:“在国际交往中,索尼是我的左脸,松下是我的右脸。”民族品牌不仅代表着国家产业的高端水平,更代表着国家的国际形象,他们承载着重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的历史责任。

在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不同的国家站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对于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在这个阶段将迎来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中国要实现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跨越,把民族品牌做大做强,加大对民族品牌的保护和扶持力度,已是刻不容缓的事。

品牌,归根到底是要由企业来创立的。于是,打造民族品牌的重任自然是落在了民族企业的头上。我们看到了,海尔、联想等优秀企业已经逼近品牌百强,大量的民族品牌正在茁壮成长。然而,所有这些品牌在发展中还面临很多困境:一方面那些国际大企业企图吃掉我国民族企业,如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达能”收购我国“娃哈哈”事件;另一方面,我国市场上还有很多毒瘤阻碍着民族品牌的发展,其中,“傍名牌”现象已经成为民族品牌在成长路上的一颗绊脚石。

“傍名牌”现象在日化产业尤为普遍。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滇虹康王)的“康王”品牌就是一个被“傍”的典型。该公司是一家拥有十几年历史的优秀企业,并且作为云南的“省重点制药企业”。其“康王”品牌一直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可,市场成绩傲人。但是,他们却不断被“傍名牌”这一问题困扰着,而这借鸡下蛋的“傍名牌”者就是汕头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汕头康王)。

稍加留意,就能发现,汕头康王“傍名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2年。

一.2002年,傍广东发氏化妆品有限公司“金萱”品牌,生产“金萱”牙膏;

二.2003年,傍广州市倩采化妆品有限公司“牙博士”品牌,生产“牙博士”牙膏;

三.组合“康王”和“牙博士”两个品牌,生产“康王牙博士”牙膏;

四.傍“绿箭”口香糖品牌,大肆生产“绿箭”牙膏。

在尝到“傍名牌”的甜头后,汕头康王继续瞄准了滇虹“康王”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始了“明目张胆”的“傍康王”行为!

一.2004年,汕头康王以“深圳滇虹康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义生产并销售“酮康康王”祛屑洗剂和“本草康王”祛屑洗剂。

二.2004年8月,汕头康王委托成都知名企业“恩威制药”生产的“康王”同康祛屑洗剂。三.2005年,汕头公司再次更换包装炮制出“美国康王日化研究中心(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监制”的“康王”洗发产品。

如今的汕头康王俨然以“康王”商标的拥有者自居,不仅扩大生产含有“康王”商标的日化产品,而且公然与滇虹康王抗争,企图霸占昆明滇虹药业的“康王”商标所有权!

要想遏制汕头康王这种“傍名牌”企业嚣张的气焰,就需要加强保护已有的民族品牌。

首先,“傍名牌”等商标侵权现象,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因为此种行为的泛滥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重损害了受害企业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2007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傍名牌”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严查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等行为。与此同时,打击“傍名牌”的相关法律在不断完善中。《商标法》的修订工作目前已进入实质性阶段,打击“傍名牌”正是讨论的重要议题。另外,他还透露,工商部门力求一网打尽恶意申请、恶意抢注、恶意异议、恶意转让等商标侵权行为,并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严打同时,工商总局还将启动“严保”行动。可喜的是,我们已经看到汕头康王这样的“傍名牌”产品在全国各地已经多次被查处!

其次,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侵权天天有,维权却不多。为什么“金萱”和“绿箭”等这么多企业的产品权益都曾被汕头康王侵犯,却鲜有企业为了维权站出来与汕头康王打官司求个说法呢?其实这就是一个意识问题。大多数企业面对被侵权的情况都是能忍则忍,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事实上,这是助纣为虐的行为。产品就犹如企业的孩子,如果放任这样的“惯偷”企业发展,那么企业如何保护他们的“孩子”?

在企业自主维权这方面,滇虹康王为广受侵权之苦的企业做出了表率。昆明滇虹药业多年来饱受侵权困扰,为了维护企业对品牌的所有权,他们坚持通过法律手段与汕头康王抗争到底。他们表示,为了维权,他们愿花费巨资打官司,在全国各地找寻证据。虽然这条路走得很辛苦,但他们认为这样十分值得,并且他们的努力的确卓有成效。

2007年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定汕头康王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对滇虹药业持有的“康王”商标存在侵权行为,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含有“康王”字样标识的洗发液(露)产品;并立即销毁含有“康王”字样标识的洗发液(露)产品的宣传资料和产品包装物;赔偿滇虹药业侵权损失人民币50万元。

要知道,研发一种产品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需要漫长的时间来推广产品,可是“傍名牌”企业却用劣质产品以次充好,用低成本换取高额利润。被侵权企业由于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不仅产品销量会下降,而且企业的产品信誉也将不保,试问,还有哪些企业有激情去创新?没有了创新,企业的生存就没有了保证,也就无法成就民族品牌、民族产业。那么,拿什么拯救你——中国的经济?

民族品牌对于民族企业来说是一种标志,被赋予了神圣的使命,是民族产业在全球化进程中获得长远利益的重要条件。同时,民族品牌更是一个民族的形象,它体现了这个民族的意识、文化、利益等等。为了让民族品牌走出去,走稳走好,民族企业必打一场翻身仗,但现在民族品牌的处境却很尴尬,除了企业自身在研发、生产和营销等层面苦练内功之外,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也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从自身做起,从全社会做起,从国家做起,为民族品牌走出国门打造一个良好的国内市场环境,把好中国企业打造民族品牌的第一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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