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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兴亡记

luyued 发布于 2011-02-08 17:27   浏览 N 次  
奥斯曼帝国(1299~1922) Ottoman Empire 是奥斯曼土耳其人(为突厥人的一支,原居中亚 ,信奉伊斯兰教 。13世纪初迁居小亚细亚,副属于鲁姆苏丹国 ,在萨卡利亚河畔得到一块封地。 1293年酋长奥斯曼一世(Osman I,1259-1326)乘鲁姆苏丹国瓦解之际,扠败了附近的部落和东罗马帝国,自称埃米尔,独立建国。 穆拉德一世(Murad I,1359-1389年在位)时,改称苏丹 。1324年,他们夺取东罗马帝国的 布鲁萨 ,并定都于此。从此被称为奥斯曼帝堽,这支土耳其人也被称为奥斯曼土耳其人)建立的军事封建帝国。也称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奥斯曼国家创始人奥斯曼一世的先世出于乌古斯突厥人的卡伊部落,12世纪时迁入安纳托利亚,建立罗姆苏丹国等政治实体,13世纪沦为蒙古人的藩属。13世纪30年代,卡伊部落首领埃尔托格鲁尔从罗姆苏丹处获得小亚细亚西北部的封地瑟于特(布尔萨与比累季克之间)。瑟于特遂成为奥斯曼国家的发祥地。埃尔托格鲁尔之子奥斯曼一世率领伊斯兰教战士(“加齐”)攻占拜占廷帝国在该地区的领土,当地的游牧部落和城市失业群众纷纷归向,以谋生计。1299年,奥斯曼宣布独立,称苏丹。 苏莱曼一世(1520~1566在位)东征西讨,6次出征匈牙利,围攻奥地利首都维也纳(1529),数次远征伊朗,夺取巴格达。谢利姆二世在位期间(1566~1574),曾征服塞浦路斯,击败西班牙、威尼斯和教皇的联合舰队。海军称霸于地中海东部,疆域扩大到匈牙利、美索不达米亚以及北非的的黎波里。奥斯曼帝国极盛时,领土北面从奥地利边界直至俄国境内,西界非洲摩洛哥,东迄亚洲高加索和波斯湾,南境一直伸入非洲内地,囊括今欧、亚、非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土地,领土面积约600万平方千米,成为地跨欧、亚、非的大帝国。 16世纪初,奥斯曼帝国统治机构逐渐完善,宗教法与民法并行。境内非伊斯兰教民族则根据米勒特制度,享受宗教自治。16世纪中叶以后,帝国开始由盛转衰。苏丹多不亲政,沉湎后宫,大权旁落于“大维齐”(首相)之手。近卫军干涉政治,控制苏丹。财政拮据,工商业衰落,社会动荡不安。1683~1792年间的对外战争屡次挫折,失地累累。1683年远征维也纳以惨败告终,1699年被迫签订割地的《卡尔洛维茨和约》。谢利姆三世(1789~1807在位)曾组建“新军”,力图改革,因禁卫军和保守势力奥斯曼帝国(1300~1680)的反抗而失败。及至马赫穆德二世(1808~1839在位)时,一举消灭抗命的禁卫军,再度建立“新军”,削弱伊斯兰教士的权力,加强对地方官吏的控制,以提高苏丹的权威。开设军校,提倡世俗教育,整顿税制。土耳其在俄土战争(1828~1829)、两次土埃战争(1831~1833,1839~1841)中相继失败。1839年英、法、俄、奥、普五国联合干预土埃冲突,埃及已取得事实上的独立,希腊、塞尔维亚皆获得自治,帝国仅能牢牢控制安纳托利亚、伊拉克,以及鲁米利亚的大部分地区。 阿卜杜勒迈吉德一世(1839~1861在位) 和阿卜杜勒阿齐兹(1861~1876在位)统治期间,颁布了一系列的改革敕令(坦齐马特)。敕令中允许基督教臣民享有一些基本权利,但此项诺言并未完全实现。改革重点仍在改革军队和行政(包括中央和地方),在社会上则改革教育和法律。陆续开办海军、陆军、工程、医学、军事科学等院校,以及外交、行政学院。1846年制订第一个国家教育计划,建立大、中、小学的完整体系,1869年开始推行普及小学教育。在改革中,陆续制订了欧式的商法、刑法、海事法、民法,旨在取消外国的领事裁判权,实际上未能达到预期目的。奥斯曼帝国财力支绌,加上国内的人民的起义、属地,到17世纪中期,土耳其人建立的奥斯曼帝国还是幅员横跨亚、欧、非三洲的庞大的军事封建国家。在亚洲,占有小亚细亚、阿拉伯、叙利亚、巴勒斯坦、伊拉克、亚美尼亚和格鲁吉亚的一部分等;在欧洲,占有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门得内哥罗、保加利亚、希腊和多瑙河两公国——摩尔达维亚、瓦拉几亚,以及克里木、亚速夫海和黑海沿岸附近地区等;在非洲,占有埃及、的黎波里、阿尔及利亚、突尼斯等的民族独立运动高涨以及列强的侵略,帝国的改革未见成效而危机转深。 从19世纪60年代起,逐渐形成了新奥斯曼人的君主立宪运动。在1877~1878年的俄土战争中,土军大败,帝国被迫签订《圣斯特凡诺条约》,在柏林会议(1878)上,承认罗马尼亚、塞尔维亚、黑山的独立,承认保加利亚的自治,割让卡尔斯和巴统给俄国。于是,帝国在欧洲的领土只剩下马其顿、阿尔巴尼亚和色雷斯。由于外债高举,帝国的财政也被迫接受列强控制的“奥斯曼国债管理处”的管理。在此之前,具有革新思想的米德哈特帕夏等于1876年发动宫廷政变,迫使新任苏丹的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1876~1909在位)同意实行宪政,颁布了帝国的第一部宪法。宪法规定实行两院制,全体奥斯曼臣民一律平等。但它赋予苏丹的权力仍然很大,如任免大臣、统帅军队、对外宣战媾和、召集或解散议会等。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不久即利用其权力复辟。1878年,宪法被废除,国会遭解散,米德哈特被处死。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虽然继续改革军队、发展交通事业,但他一意推行泛伊斯兰主义,为了实行独裁统治并镇压反抗者,组织侦探机关,残酷迫害亚美尼亚人(1894~1896),因而被欧洲人称为“血腥的苏丹”。1908年7月,驻马其顿的第3军团在青年土耳其党人的影响下发动起义,宣布恢复1876年宪法(见土耳其革命);次年4月,才进军首都,废黜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代之以穆罕默德五世(1909~1918在位)。青年土耳其党人执政期间,加强了中央集权,发展教育事业,但他们强制推行土耳其化,激起非土耳其各族人民的反抗。在两次巴尔干战争(1912~1913)后,帝国丧失了在欧洲的领土的83%。由于历史、社会等原因,青年土耳其党人很快选择德、奥集团作靠山。1914年8月2日,帝国同德国秘密缔结同盟条约,承担了对协约国作战的义务。10月底又默许德国人操纵的军舰在黑海炮击俄国军舰和港口,造成参战的既成事实。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帝国战败,1918年10月签订了摩德洛斯停战协定,在欧洲的领土只剩下伊斯坦布尔以及色雷斯的一部分。1919年5月15日,希腊军队占领了伊兹密尔,推动了安纳托利亚人民的抵抗,帝国的将军穆斯塔法·凯末尔 (见凯末尔·阿塔图尔克)领导了民族抗战运动。他于5月19日在萨姆松登陆后,即在埃尔祖鲁姆和锡瓦斯召开国民代表大会 ,并于1920年4月在安卡拉成立大国民议会,号召穆斯林共御外侮。1920年8月10日,协约国迫使苏丹政府在《色佛尔条约》上签字。1921年1月,大国民议会通过根本法,改国名为土耳其。1922年11月1日,大国民议会经过激烈辩论,决定废除苏丹制 ,从此结束了奥斯曼帝国的历史。1923年10月29日建立土耳其共和国,凯末尔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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