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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1 05:56   浏览 N 次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更新日期:2010-3-4 15:37:20

索 引 号:532600-001068-20100304-0009
名 称: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 号:文政发〔2009〕104号
索引号:532600-001068-20100304-0009 关键字: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我州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带动全州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09〕79号),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打造新型工业化核心区
(一)创新工业发展方式,打造新型工业化核心区。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有利于高效配置资源,集中治理污染,以最小投入实现最大产出;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有利于共享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有利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打造招商引资平台。然而我州工业园区建设起步晚,数量少、规模小、发展慢,规划滞后,布局分散,投入不足,招商引资方式陈旧,投融资渠道单一,开发模式创新不够,产业特色不突出。因此,全州上下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的建设,打造新型工业化核心区,创新工业发展方式,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我州工业园区建设的大发展、大突破。
二、工业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
(二)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打造工业核心区,促进集聚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承接产业转移;突出园区特色,强化规划指导,优化产业布局,明确功能定位,突出资源优势,提升品牌效应;重点培育特色产业和新型冶金化工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土地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打造绿色生态园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3年,全州规划建设9个工业园区。重点建设好2个省级工业园区,即: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文山马塘工业园区;加快推进县级工业园区建设,即:马关工业园区、丘北工业园区、富宁工业园区、砚山生物资源加工区、麻栗坡天保工业园区、广南工业园区和西畴兴街工业园区。到2012年,两个省级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其中:马塘工业园区150亿元、三七药物产业园区50亿元;到2013年全州工业园区总产值达到400亿元,占全州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其中:文山马塘工业园区180亿元(马塘冶金工业片区90亿元、江那平远片区90亿元),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60亿元,马关工业园区80亿元,其他工业园区80亿元;力争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190亿元的园区1个,超80亿元的 1个,超30-50亿元的3个左右,10亿元以上的4个。
三、创新开发方式,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和功能布局
(四)加大两个省级园区的建设力度。一是文山马塘工业园区。围绕“文—砚—平”三角经济区的发展目标,打造培育重点产业发展平台,使文山马塘工业园区形成“一园三片、八个功能区”,总体规划面积56.13平方公里,其中文山马塘冶金工业片区41.13平方公里(包括马塘夹马石—新开田新型冶金化工区、塘子寨建材工业区、马蝗塘物流运输区),砚山江那、平远片区15平方公里(包括三星坝冶金工业区、三星坝建材工业区、布标物流中心区、铳卡乙炔化工区、平远阿舍冶金工业区)。二是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以三七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培育壮大三七加工企业,打造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品牌,将三七药物产业园区建成国际型的“云药”产业——文山三七药物加工基地,由现在的1.12平方公里扩大到5—7平方公里。
(五)加快县级工业园区的建设。马关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14.23平方公里,分为达号、花枝格二个片区,以冶金、生物资源深加工为主,建材、化工为辅;丘北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8.21平方公里,设制酒旅游产品、生物资源、冶金化工建材三个功能区;实施好砚山生物资源加工区,抓紧做好广南、富宁、麻栗坡、西畴工业园区的规划前期工作,使县级工业园区建成规划布局相对集中、联动开发、产业集群的特色产业园区。
(六)建设绿色生态园区。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园区产业改造升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与环境协调发展;加快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工艺,改造提升园区内冶金、化工、建材、造纸等生产工艺,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固体废弃物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快园区内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园区企业废水、废气、废物集中处置,控制噪声污染,加快园区环境绿化,加强入园项目的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
四、创新投资方式,打破瓶颈制约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各级各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工业园区发展;二是园区规划范围内征收的各种税收属州、县所得部分,以2008年为基数,增量部分在5年内由州、县政府全额划拨给园区管委会,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整合全州资源,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资源税按属地缴纳,入园企业因整合资源异地加工产生的地方税收按照州级30%、项目所在地40%,余下部分按提供资源数量的比例分成。
(八)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用政府投资、社会集资、业主带资、招商引资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要与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相衔接。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要成立投资开发公司,承担园区投融资平台和开发建设工作,以投资开发公司为主体,多渠道筹集园区建设资金,参与土地收储和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渠道吸引社会投资,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采取参股、控股、独资、收购、出租、转让和BOT、TOT、BT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以园招商、以商建园,支持以大企业、大集团和战略投资者为主体开发建设“园中园”,并享有与园区管委会同等的支持政策,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九)实行土地优惠政策,保障园区发展用地。将工业园区用地纳入全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年度用地计划实行单列,全州新增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工业园区重大项目。建立工业园区土地收储制度,充分利用闲置厂区、荒山荒坡开发建设工业园区。工业园区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入园项目土地闲置超过规定年限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自2009年起,入园企业投资强度(不含土地价款)达到150万元/亩以上、从业人员200人以上项目,按州、县级所得土地出让金50%的比例奖励或补助企业;投资强度(不含土地价款)达到80万元/亩以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项目,按州、县级所得土地出让金30%的比例奖励或补助企业。耕地开垦费按本地区最低标准收取;免收州县级征地管理费和征地不可预见费;按土地开发成本价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入园投资者。
(十)严格准入条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的产业政策及环境准入条件,必须符合园区功能定位及安全要求,具备准入条件的项目优先入园建设。各工业园区要围绕特色优势资源加工制造型、生产要素低成本型、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配套型产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通过组团招商、驻点招商、媒体招商、会展招商、代理招商、上门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形式,提高招商实效。
(十一)创建融资平台,拓宽投资融资渠道。抓紧组建文山马塘工业园区和文山三七产业园区投融资开发公司,积极构建入园企业投融资担保体系,着力解决入园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进行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服务试点。加强银银合作,对于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探索建立面向园区内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探索发行园区企业集合债券和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吸引国内外投资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进入园区。
(十二)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对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给予免收50%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产办证登记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人防设施费。除享受省州优惠政策外,各工业园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入园企业投资优惠政策并上报州政府批准执行。 加大对道路运输超载、超限的协调力度,对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在我州境内的二级公路收费实行包交政策,以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五、创新管理服务,赋予园区更大的自主权
(十三)创新管理体制,加强组织建设。各工业园区要成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两个省级工业园区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管委会主任,文山马塘工业园区管委会设在州经委,文山、砚山两县分别设立片区管委会;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管委会设在州三七特产局。各县级工业园区由相关县成立园区管委会负责管理,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管委会主任,办公室设在县级工业主管部门。
(十四)激活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省级园区申报国家级园区,实绩突出的县级特色园区可申报为省级重点培育的工业园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实行园区政务公开,全面落实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鼓励推行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和跟踪服务责任制,为园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效率环境、服务环境和工作环境。各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内企业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州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做到“工作职责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十五)实行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州内的省级工业园区严格执行云政发〔2009〕79号文件将省级权限内工业项目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省级工业园区的政策,需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州内省级工业园区直接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除国家限制类及州属企业投资项目外,将州级权限内工业项目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州内省级工业园区,需报省州级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州内省级工业园区直接报州级主管部门备案。工业园区管委会承担项目审批主体责任。州级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州内省级工业园区项目审批的监督和指导,并承担监督责任。
(十六)强化考评奖惩,实施动态管理。州内省级工业园区当年完成企业项目投资10亿元以上的,县级工业园区当年完成企业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的,年底由州人民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由州级工业主管部门对州内各工业园区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主导产业发展快、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优秀工业园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展缓慢、招商引资效果差的园区进行调整,不再列入支持范围。
(十七)加强人才培养引进。高度重视工业园区人才培养和引进,积极吸引高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国际经贸人才、园区开发建设管理人才和公共管理服务人才参与园区建设开发。鼓励引入各类高等院校到工业园区办学,为园区提供人才需求;鼓励园区内企业开展多形式的员工教育培训。重点培养园区专业管理队伍、企业家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三支队伍”。
六、创新领导与协调体制
(十八)强化领导与协调。建立文山州工业园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集州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全州工业园区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州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州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尽快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实施方案或意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二OO九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业园区△ 建设 意见

抄送: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州纪委,州法院,州检察院。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9日印发
校对:张智勇 (共印190份)

出处:文山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发布人: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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