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家居用品 > 美容 > 平舆县国土资源局违法征地调查报道

平舆县国土资源局违法征地调查报道

luyued 发布于 2011-02-06 17:35   浏览 N 次  
18亿土地生命红线在此遭到践踏

河南省平舆县国土资源局违法征地调查报道之一

(中华网河南在线 胡小民) 群众投诉,平舆县清河办事处在2007年9月份,以龙力集团名义强行征走郭庄十一组村民土地160亩,先后改建6个皮革厂和一个化工厂。目前仍有40亩土地4年内一直荒芜。村民多次到县土地局、信访局反映情况,强烈要求政府出示征地合法批文,并要求复耕,但均遭到拒绝。从而造成百姓联名申诉上访。给当地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2010年11月份,笔者对平舆县清河办事处王堂居委会郭庄十一组村民耕地被占情况进行调查后获悉,2007年9月17日,平舆县国土资源局下达了征收土地告知书(平国土征告字(2007)第12号),声称:清河办事处王堂居委会: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县城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文及《河南省实施<士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报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东南环路北侧,面积约160亩。二、拟征收土地用途:山东龙力集团木糖醇生产项目用地。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补偿根据《河南省实施<士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22000元/亩进行补偿已到位,地上附着物按照市政[2004]49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四、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被征地农民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和农业安置途径进行安置,对个别符合条件的特困户实行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安置。本告知公布后,凡在该土地上抢栽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此类告知书应当将批准机关、时间、面积和位置向群众公告。很显然,该告知书所述内容中,缺少最基本的批准机关,因此群众看过后均提出异议,认为该告知违法。根据群众反映,11月8日,笔者前往平舆县国土资源局找到局长车光辉了解情况,但该局审批股的工作人员均拿不出有关省国土资源厅的批文和公告。又因征地后对群众的补偿、最低生活保障、安置等工作未能完全到位,所以群众拒绝交地,由此王秀英、朱小珠等4名群众被关押。此行为更加激起群众不满,群众联名上访告状的情形愈演愈烈......

在群众强烈要求下,2007年12月6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又下达了<驻政土(2007)176号>文,关于平舆县2007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平舆县政府“关于平舆县2007年度批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平政土(2007)41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实施<士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同意思平舆县2007年度 第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东皇庙王堂村郭庄十一组耕地1.6660公顷,十三组耕地6.3021公顷,其它农用地0.0736公顷,共计转用集体农用地8.0417公顷,其中耕地7.9681公顷,连同王堂村郭庄十三组集体土地0.1571公顷一并作为平舆县2007年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同意平舆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等。

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批复上看,平舆县人民政府在征收该土地时,先于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批复。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包括事实违法行为和程序违法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一律暂停审批新设立和扩建各类开发区,确需扩建的报经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文件中也指出: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的其它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

土地是人民群众的生命,18亿土地的生命红线是13亿人民赖以生存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雷池。而少数地方政府以扭曲的政绩观,不能从战略的高度去谋划民族的长远利益,只追求自己在任几年的工作政绩。这种杀鸡取卵式的工作模式是民族的悲哀,也着实令群众心寒。

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具有基础性地位,而农业的基础是耕地。因此,耕地资源是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大地是人类的母亲,耕地是人类发展的宝贵资源,是人类汲取生命能源的根本。因此,我们依然要大声疾呼: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上一篇:丫丫的爱 下一篇:请问哪款洗面奶好
图文资讯
广告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