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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子女的幸福哪里找?

luyued 发布于 2011-04-23 09:03   浏览 N 次  

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处境令人担忧。不少孩子或辍学在家,或流浪在外。资料显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社会上流浪、乞讨的占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的2.5%,未成年犯罪的孩子的父母一方或双方被判刑的占未成年犯总量的9%。(《三晋都市报》2007年7月3日)

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的主题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感人肺腑:“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投进了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没有妈妈最苦恼/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离开妈妈的怀抱/幸福哪里找。”这首歌曲,尽管回荡了将近二十年,迄今仍然有着特殊的震撼力,因为它道出了世间一个特殊群体的共同心声,有着很强的普适性。

读罢刊登在7月3日《三晋都市报》上的通讯《父母服刑,高墙外孩子的草样年华》,和许多人一样,对失去父亲、母亲正在服刑、不得不和有残疾的爷爷相依为命的小佳鑫,以及和她有相似遭遇的孩童,怜悯之情,油然而生。

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成为亲属的包袱、社会的负担,他们的抚养、归属问题,是个社会问题。不少专家指责社会救助机制缺失,呼吁民政部门和企业家献一点爱心,关心服刑人员家中的未成年子女,不是没有道理。

笔者以为,仅有居住场所和经济保障,不等于给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幸福。实际上,二者之间,没法划等号。平心而论,小佳鑫的现状,还算不错的。毕竟,她还有爷爷作为监护人,虽然没了父亲,远离了母亲,和贫困相比,祖父给予她的关爱,却是无价的。从孩子的朗声数数,到她的欢蹦乱跳,不难判断,至少此时此刻,小佳鑫是幸福的。相反,和她有着类似家庭遭遇的孩子,有的成了人人嫌弃的包袱,有的流浪街头,失去社会意义上“家庭”的温暖,那种寒心,除了当事的孩子外,没人能真正体味其中的悲酸。

关爱失去父母、失去家庭的未成年孩子,由民政部门设立专门的救助机构,给这些孩子提供一处避风的港湾,或者由富人募捐建立抚育场所,从物质上保证包括服刑人员子女在内的特殊群体的孩童不至于流离失所,当然有必要。不过,包括其亲戚在内的社会成员,以平等的眼光对待这些孩子,才是最短缺的元素。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不可能生活在真空环境中,他们要融入社会生活,惟有全社会的成员没有了歧视,他们才能感到温暖;如果全社会能够“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将这些特殊家庭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宝贝”,而不是轻如“稻草”,这些子女的幸福,基本也就得到了。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幸福,就在你我他的眼神里、嘴上、手中和心里。与其一味指责,不如身先士卒奉献一点关爱,尽一己之力提供些“幸福资源”。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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