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家居用品 > 卫浴洁具 > 丹丽产品销售条件

丹丽产品销售条件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9 10:02   浏览 N 次  

1、 丹丽产品的销售与下列陈述的一般条件有关,客户在提出订单之时即表示完全接受。

2、 任何订单必须通过正式的手续并按丹丽公司要求的订货程序履行方为有效。

3、 所有价格均为含增值税的出厂公布价。丹丽公司不能保证每次订单报价都是一样的。货品的报价只在该次订货有效。

4、 运输条款一般为中山交货,由丹丽公司代为货物到客户所在地的运输及保险事宜。

5、 因运输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由承运人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丹丽公司协助索赔。

6、 付款方式应为丹丽公司计财部确认的有效付款方式。延期付款,将付利息。

7、 丹丽公司保留修改产品或停止生产产品的权力。丹丽公司的样本和手册上的图文意在展示各种产品,不可作为一个合约来执行;所提供的尺寸、重量等细节只是个大概数,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实物为准。因此,丹丽公司不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经济责任。

8、 丹丽公司所有的产品在销售前均通过检查、测试;如有错误或质量问题需在到货当日内以正式书面通知,以便丹丽公司及时处理。

9、 客户有责任提供以下详细资料:例如公司名称、帐号、增值税号码以及其它法律所要求具备的事项。

10、客户与丹丽公司双方产生的合同纠纷,只能在广东省中山市进行调解或法律诉讼。

11、丹丽公司员工或经销商作出上述条件以外的任何宣传或保证将不被丹丽公司所承认,并视为无效。

图文资讯
广告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