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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陈案10天破”,是喜是忧?功过难解... 【摘】

luyued 发布于 2011-04-28 10:44   浏览 N 次  

殷国安:“七年陈案10天破”暴露真问题


日前,苏州市沧浪区警方一抓捕组辗转湖北黄石、四川成都、雅安、绵阳等地,行程五千余公里,历时10天的艰苦侦查,成功抓获潜逃7年的犯罪嫌疑人姜如军,破获了首起苏州警方挂牌招标督办的命案积案。(4月24日《山东商报》)

恕我愚钝,尽管有了“七年陈案10天告破”的典型事例,“命案招标”的意义我还是没看懂。

根据报道,案件发生在沧浪区,中标的还是沧浪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八中队中队长,这破案本来不就是他们的职责吗?我们从破案细节看到的也是沧浪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集体的努力,看不出和刑警中队长罗运平中标有多大关系。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就是没有采取这些措施前,7年捉不到姜如军;采取这些措施后,10天就可以捉到。这反而告诉我们,如果7年前就如此认真负责,罪犯早就归案了。那为什么前后不同?因为有了命案招标制度,可以获得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苏州市公安局将向所在公安机关建议对投标民警予以记三等功。

有人说,所谓命案招标不过是左手给右手发奖金。事实验证了这种质疑。虽说向全国招标,但19个案件的中标者都是本局民警。所以,面对“七年陈案10天告破”的成绩,我们要问:7年都不去抓捕人犯是缺少奖金和记功吗?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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