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言 静园 LOLO 1
luyued 发布于 2011-02-08 20:56 浏览 N 次第一章
昨夜我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静园。
静园还是以前的静园,没有丝毫改变。夕阳下,我远远看着它。
古老矮旧的红砖围墙,墙墩上有父亲为防盗而插上密密麻麻的碎玻璃片,墙外站着一棵粗壮的疤瘤交结的槐树。父亲曾经为它操透了心,砍了吧到底是年幼时亲手种下的,多少有些舍不得,而且还可能会被环保部门找麻烦;留着的话又很容易让盗贼搭着爬进我们的院子。思来想去,最后终于在矮墙上安上了许多碎玻璃片。
在梦里,我像往常那样踩着槐树攀爬进院子,虽然要时时提防被玻璃扎到,但因为对地形太过熟悉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站在墙上往里看,整个院子的地上都铺着大块的青麻石,石面上有凹凸不平的小小坑窝。每到下雨时,浅浅的小窝里积满了水,像静仪面颊上的甜甜酒窝,但我总是唱反调说那种甜蜜令人觉得腻味。呵,我和美丽的静仪从小就是天敌。
甚至能清楚地听到屋里静仪弹钢琴时的悠扬旋律、体弱的静聍的咳嗽、母亲的絮叨还有父亲发现我又不在家时的恼怒。这一切都是如此的真实,哪怕是往日静仪令人烦躁的钢琴声都让我从心底里眷念,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如以往从矮墙上一跃而下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我跳落的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我一直往下掉、往下掉却没有一个停歇的尽头。我不知道自己会掉到哪里,脚下一片空虚,心里又慌又乱,谁把墙加高了?是父亲吗?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我突然明白,我回不去了,永远也回不去了。这世上已经没有静园,我的家也早已不再完整了。
我尖叫一声,倏然惊醒,全身变得僵直。那一瞬间,我睁大眼睛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前方迎接的只是一片黑暗。然后我幡然醒悟,原来自己还是躺在床上,并没有掉进什么深渊,我的床温暖舒适,是能让每个女人都发出羡慕叹息声的名贵家私。虽然这样,我依然大口喘息,受惊的心情不能在短时间平复。
有一只手悄悄握住我,并不温暖甚至比常人的温度稍低,但却奇异地让我的心安定下来,我发出一声细微的呻吟,弓起身子往后依恋地靠了靠。那只手探进我的睡衣里,为我抹去背脊上的汗,然后轻轻地抚拍着我,在舒适的感觉中我迷迷糊糊再次坠入梦乡,这次睡得很安心,没有噩梦再来困绕。
翌日早晨,灿烂的南国阳光如往常一般从落地窗台中射入,我裹紧绒毯,闭着眼拒绝醒来。可是有一只手不依不饶地轻拍我的面颊,让我只能选择烦恼地睁开眼睛。
“起来吃早饭。”
我朦朦胧胧地看着之牧:“我要睡觉,不想吃饭。”
“那就陪我吃。”他不容置疑:“我去公司以后你再睡。”
真是不体贴啊,也不考虑我昨晚曾经受到噩梦的惊吓,但我还是服从地从床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走进卫生间。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应该就是我这样了吧,现在是住人家吃人家,哪里还可以像以前那样颐指气使。
洗漱出来,我披着晨搂走进餐厅,水晶餐桌上有一大杯鲜奶和已经抹好果酱的吐司在等我。咬一口吐司,我伸头不意外地在之牧杯里看到黑咖啡,他是黑咖啡的死忠。趁着他低头看报纸,我恶作剧地把自己杯里的牛奶倒了一半进他的咖啡里,既然不能明目张胆地反对他阻挠我的睡眠,我会试着用其他手段表示我的不满。
他把头从报纸里抬起来看着我,我耸耸肩:“空腹喝咖啡不好,尤其是黑咖啡。”
对于我的挑衅,他的反应是继续低头看报纸,我一边喝牛奶一边打量他,忽然有一瞬间的迷惑,面前这个即使泰山崩顶都不会变色的男人真的是我的丈夫吗?为什么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个陌生人?
大概察觉到我的注视,他从镜片下瞟了瞟我:“今天准备做什么?”
“今天?”我想一下:“和昨天一样吧。”
“那你昨天做什么了?”
“还不是和平常一样,睡觉、看书、美容、shopping。”我百无聊赖地说道。
“你以前很喜欢摄影的,怎么现在都不玩了?”他放下报纸,执起杯子喝了一口,马上皱起眉头。
我兴致盎然地看着他皱眉,闲闲地问:“怎么?嫌弃黄脸婆啊?”
他笑了笑:“有什么好嫌弃的?你这个黄脸婆是我自己挑的,你开心就好,我只是怕你闷。”
我也笑,是啊,是他挑选我做他的妻子,就像挑商品一样,我该开心吗?我虽然是学的文科,但真正着迷的是摄影,没有家变之前,对职业的终极梦想是当上《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最大的爱好是和老二静仪斗嘴打架。我曾经相信爱情,希望以后的丈夫是个在我外出工作时能替我扛三脚架的男人。我还很有些大小姐脾气,像时下的女孩一样爱慕虚荣不愿接受贫穷,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嫁给这么富有的男人。钱只要够用就好,最关键的是爱情,我以前真的这么想,嫁个有钱人一直是静仪的梦想。
见我不出声,之牧继续说:“过几天要回家,你准备一下,这次待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回家?加拿大?”我疑惑地问。
“不是。回静园!那边的住户拆搬迁得差不多了,现在准备找个建筑公司投标,我要过去看看。”
我深吸了口气却没吐出来:“我不去!”
他淡淡地说:“机票已经订好了,反正你也很闲。”
“我现在在一家美容院里SPA,每天都要去的。”我还想做垂死挣扎。
他温柔地看着我笑:“你已经很美了,少去几次美容院不会减少你的美丽。”他的声音让人如沐春风,说的话也很浪漫,但我却觉得他笑得很残忍,我开始后悔在他的咖啡里加牛奶。
他一口饮尽咖啡,放下杯子:“静言,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我不希望每晚都被你的叫声惊醒。”
我冷冷地看着他不吱声,这个男人永远都知道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卑劣的手段使我屈服,他走到我面前,摸摸我的脸转身离开,到了门口,又像想起什么似的:“你也有一年多没回去了,买些礼物给亲戚朋友带去吧,别把谁给漏了。”
我猛然起身,狠狠地瞪着他,他还是笑容满面地看着我。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古人小说里形容男子面如冠玉,清隽尔雅就是像他这样吧,脸上总是带着轻松无害的笑容却又具有莫大的杀伤力。虽然在法律上我是他的妻子,但我从来都不懂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
“舍不得我走?还是想要个Goodbye-kiss?”他看我发怔,玩笑地走过来在我唇边轻轻印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乖,去睡一下,下午再去买东西。”
我没有去睡,坐在宽敞的客厅里点了一支烟抽,然后一直望着我们的巨幅结婚照发呆。那幅相很大,差不多占了整面墙的位置,任谁看了都会发出好一对金童玉女的喝彩,只是我们都笑得不够欢愉。刘之牧永远保持着他那温文含蓄的招牌浅笑,让人不清楚他在想什么;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幅云淡风轻的鬼样子,好像这个婚姻根本与我无关。婚姻,呵,这就是我的婚姻!
在中央空调的影响下,屋内的气温永远是舒适的二十六度,我却觉得身子阵阵发冷,一直冷到骨子里。我是个失败的女人,二十五岁了,一事无成,没有事业没有爱情,别人对我的尊敬是因为我嫁了个成功的丈夫,但他们不知道其实我只是他的奴隶。
开着白色的佳美,漫无目的的在街头闲逛,因为我的丈夫要我为家人买礼物,可是我哪里还有什么家人。一年多前,母亲过世,静聍去了法国,至于静仪,我不承认有那样的妹妹,唯一想送给她的是安眠药或是一条麻绳--给她自尽用。不过我还有一个父亲,虽然他身陷囹圄,始终还是我的父亲。
把车在百货公司门口停好,我走进去,为父亲挑选了一件名牌夹克。一个购物袋提在手上显得分量不足,我继续努力回想我还有什么亲人,老实说这并不是个愉快的记忆。也许我的确不是个做大事的人,心眼狭窄斤斤计较,始终忘不了当年登门求助却屡屡碰壁的往事,那年我尝尽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所谓的亲情在金钱面前像纸一样薄。
怎么忘了他?我敲敲自己的脑袋,刘之牧,配偶栏上的人选,多么奇妙,没有血缘却是我这生最亲密的人。他今天提醒了我,他也是我的“家人”,我开始在整个商场内四处游走,从与他相识以来,未送过他任何一件礼物。注视着商场里所有的货品,我突然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的喜好。
当然我知道他习惯穿平角底裤,衣服是清一色的比亚焦蒂,只穿灰色棉袜,皮鞋喜欢意大利的,用都彭的打火机和古龙水,仅此而已,这些是我对他的全部印象。但是我该送什么给他?天子娇子又缺什么?我觉得很为难,原来我从没有为他费过一点心思。最后买了一件浅灰的开司米毛衣,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尺码,还是售货员根据我形容的身形为我选的。
回到家,我有些惴惴不安,他会喜欢吗?或者会习惯性地用嘲讽口吻同我说,很漂亮,谢谢费心,只是我已经有很多毛衣了。我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有自信,他比我大七年,沉稳内敛,在他面前我像个老是做错事的孩子,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等待责罚。
其实若说他对我不好,简直是昧良心,尤其婚后,只要我想要的,无须说出来心里动个念头,他已经拿来给我。真正让我惊奇的是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们都很清楚这桩婚姻的性质,他无须讨好我,该刻意示好的人是我,毕竟我才是这桩婚姻的收益人。但无论怎样,我还是从心底里惧怕他,或许因为一开始他就始终处在强势位置吧,以前无事求人还好说,现在却是个要看人脸色吃饭的女人,凭什么拿乔?人生悲哀莫过于此。
我不是没有抗争过,从多伦多度完蜜月之后,回来怎样都没办法勉强自己与他待在同一间屋子里,迫切地想要离开。于是有一天当他从公司回来,我告诉他要独自去旅行一段日子,我想他肯定会拒绝,因为我自己都觉得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新婚燕尔之际一人竟要丢开另一人去旅行,多不可思议。我当时态度激烈而绝望,像只准备迎接战斗的公鸡,已经做好他若不同意就撕破脸的必死之心,所以当他无所谓地同意时,我反而是不能接受的那一个。坐在火车上,我仔细想了很久,最终想了个通透。我在期望什么呢?他不爱我,就如同我不爱他,他怎么会对我的离去表示愤怒?愤怒是两个相爱人之间的游戏,不爱的人之间只有漠然,就像我和他。
那次的旅行我很节省,去哪里都搭火车或者长途汽车,住二十块一晚的旅社,吃路边的小摊子,因为不想再用他的钱,不想被他更看不起。我去了湘西一个叫凤凰的小镇,接着继续往西到了贵州有很多少数民族聚集的山区,当我准备往云南走的时候突然病倒了。食物中毒让我上吐下泻,差点送掉半条命,旅馆里的人把我送进当地的卫生院,醒来后发现刘之牧已经在旁边。旅馆的人翻看了我的通讯录找到他,他马上乘飞机再辗转转了几次车赶到我身边。睁开眼看见他守在床边那一刹那,我终于明白不管多么讨厌他,这世上除开他我已没有亲人可依靠,即使千般不情愿也无法改变事实,我选择了接受,原来我是个这么害怕寂寞的人。他一刻不离地陪着我,我彻底承认他是我的丈夫,从此享受他温柔的呵护以及……他深不见底的心思。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开始收敛自己的小姐脾气,学着做一个成功的妻子,变得会妥协。但是天知道我有多么不甘心!如果不是刘之牧与静仪,母亲现在还会在世;如果不是他逼我承担那些见鬼的责任,我应该跟另外一个人而不是跟他在一起!我的日子过得很矛盾,一方面极度依赖他另一方面又强烈抗拒他,这两年里没有疯掉真是个奇迹。
差不多晚上十一点听到门响,是之牧回来了,我懒懒地偎在丝绒沙发里继续看翡翠台的电视节目,没有起身,他脱下西装重重在我旁边坐下。我斜眼瞟他一下,他似乎有些疲倦。
“很累?”我问。
他点头,用手揉着眉心:“有一点。这次在那边待的时间会比较长,要把这边该处理的事弄好。”
我犹豫了一下:“干吗非要你亲自去不可?不能找别人吗?”
“这次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case,我不太放心。而且,当董事长的一年多没露面也该去视察一下了。”他把头仰靠在沙发背上,阖上眼。
“我可不可以不去?你不用每次出差都带上我。”我闷声说。
他轻笑:“那可不行,你偷跑掉怎么办?”
我悻然不语,从认识他开始就是这样,每次想正经同他说话就会被轻描淡写的玩笑堵住嘴。
“我们是不是住你原来的公寓?”我又问。
“不是,那套房子现在做成员工宿舍了。”
我狐疑地看着他,黄金地段的三房二厅变成员工宿舍?虽然他对属下并不吝啬,也不必如此吧?是什么样有价值的员工值得如此殊荣?
“那我们住哪?酒店?”
他坐直身子抓着我的手,好笑地说:“住大桥底下。”
我甩脱他的手,不悦地皱起眉,但是看到他又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后有些不忍心:“我帮你拿衣服,你去冲个凉吧。”
他轻轻地恩了一声,看来的确是累了。
从卧室出来,看到之牧正好奇地翻看我特地摆在沙发上的纸袋,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那件毛衣……是买给你的。”
他惊讶地抬头看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眼里有一丝难以琢磨的神色,只可惜刘之牧永远都是最会控制情绪的人,还等不及我去确认那代表什么意思就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如既往的深沉。
“谢谢。”他摘下鼻梁上的无框眼镜,当我的面换上:“你还记得我,真是让人感动呢。”
又来了,我心里顿时升起一把无名之火,为什么好好一句话非要用这种带讽刺的口吻说?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像个傻子。
他拉拉毛衣:“怎么样?”
衣服很衬他斯文的样子,但有点大,不算合身。结婚将近两年,我竟然不知道丈夫的尺码,这不是件值得欣喜的事,不过一想到他老是喜欢伤人的态度,我就一点也不觉得惭愧了。
“大了点。”我老实承认:“明天我拿去换。”
“不用了,我挺喜欢。”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总算知道你看男人的标准,原来胖一点的男士比较能够讨好你,我会努力的。”
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不知该说什么好,他说话向来让人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出发那天早上我收到静聆的信,她在法国认识一个男孩,叫阿克塞尔,有“一双像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是个很活泼的人,我能从静聆的字里行间中感觉出她对他的好感。
“法国的气温比我们那边凉很多,为了过这个冬天,我添置了一件大衣,花了八百法郎,是打折的时候买的。还有一件我更喜欢,可惜甚贵……生活很平淡,但是很开心。不打工不上课的时候,我教阿克塞尔和其他同学玩拖拉机,他们很聪明,现在已经超过我这个老师了。只是可惜没有麻将……”
看来静聆过得是幸福的,虽然只是平淡的幸福,但总算还有一个人幸福……我是不可能幸福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够把我的幸福一并送给她,这样才不枉费了我这同床异梦的婚姻。我的原意是让静聆去英国,虽然那个国家终年愁云惨雾,但无可否认,那里的文凭是全世界最过硬的,而且我觉得那里是培养真正淑女的地方。可是一向柔顺的静聆竟然不肯,她柔柔地向我摇头:“不,大姐,我不要去英国。”我简直难以相信,母亲最疼爱的小女儿,从小就只会说‘好’的静聆,竟然反抗我?对她这种难得一见的执拗我无计可施,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望向之牧。谁知他和静聆交换了个眼神之后竟然笑着说:“既然静聆想去法国就让她去吧,小女孩想去浪漫之都是可以理解的。”我清楚看到静聆听了这话后给了他一个感激的眼神,他们那种相互了解的神色让我不舒服了好久。
静聆走后,我还要说什么,却被之牧不耐烦地打断了:“她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你就给她一个自己选择的机会吧!”我不放弃:“我这是为她好。”
“可她也是在为你好!”他眉宇间的神色已经明显表现不再想继续这个话题:“英国的学费很贵,而法国大学以上的教育是免费的。她不想为你增加负担!”“又不是等钱买米下锅,哪里就少了这些钱?”
之牧冷笑:“如果你很幸福,她自然不会替我这个姐夫省钱,可你总一幅像逼良为娼的样子,她怎么安心伸手拿钱?你看着吧,她去了之后一定会打工赚自己的生活费,没准以后还要还钱给我们呢。”他这话说得很重,我哑口无言,又不甘心,只好愤愤地不理静聆,直到她快要走的时候才和她重新说话。静聆去了之后,果然如他所说的不肯接受我们的生活费,自己在课余时间去餐馆打工赚钱。弄得我心疼了好一阵子,她以前一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呢。静聆啊……我叹口气,暂时懒得回信,把笔记本电脑合上,又看了看准备好的行囊……今天,我就要回静园了!
第二章
我们是下午五点左右到的,坐在专程来迎接的车上,我心情复杂,是真的完全不想回来或是还有一些期待,自己也说不清楚。所谓理不清,剪还乱就是现在这样吧?
旁边坐着的女子叫乔玉,是总经理张熹的太太,陪着丈夫一起来接我们,正极力找话题同我闲聊。她皮肤白皙,长得细眉细眼,打扮很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精明干练的厉害角色,或许比我大个一两岁。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同她聊天,一边听之牧和张熹说话。
“董事长这次回来,全公司上下都很兴奋,特地在酒店设了宴为您和夫人洗尘。”张熹说话铿锵有力,虽然尊敬但能保持不卑不亢,我顿时觉得他还可以。
以前父亲对之牧的巴结态度是令我极不喜欢他的一个原因,但是直到结婚之后我才明白那根本算不了什么。我嫁的是个有本事的老公,每次陪他出差应酬,那些及尽所能的阿谀拍马曾让我措手无策,他倒是能够冷静礼貌地一一笑纳,真让人敬佩。
“喔?”之牧似乎有些意外:“我这么久没有回来,公司里很多新人都没见过我,他们有什么好兴奋的?我有这么成功吗?”
“是--”
“是另外有人想见我吧?”他温文和蔼地打断张熹:“那人和张总还挺熟?”
对他的一针见血张熹显然有些不自在,但还能保持良好风度,马上承认:“是大丰建筑公司的周总,不过他的确只是想替董事长洗尘,公司全体员工下了班也都会去那儿……”
原来我又看错人,只不过是个段数更高的马屁精,我迅速把脸转向窗外,怕看见乔玉脸上的表情,一个女人看着自己的丈夫在老板面前手足无措是什么滋味?
“这样啊,”之牧拖长声音,含笑说道:“张总是把我逼上梁山,非去不可喽?静言……”他用眼神征求我的意见,我犹豫了一下,其实并不想去,但是怕自己在接下来的路途上代乔玉难堪,便点了点头。
“那就去吧,反正也要见面的。”他大方的应允。
我马上能感觉到前座的张熹和旁边的乔玉同时松了口气,我也松了口气,这种关系让人觉得累,偏偏有人乐此不疲,偷眼望望之牧,他眼里闪着精明的光彩,也正笑着看我。
虽然已经快两年没有回来,但我还是马上认出那间五星级酒店离静园大概只有五分钟的车程,我开始走神,静园马上要拆了,住了二十几年的地方马上要不存在了,要不要再去看它一眼?但是那幢有百年历史的老屋是在我手中结束的,我有这个勇气去面对它的哭泣吗?
酒店里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一个套房,我上去换衣服,乔玉马上自告奋勇地陪我。冲了个凉,换上一条黑色裙子,前面看似式样简单,背后却别有洞天,开个V字直至腰际,再配一双银色细高跟鞋,乔玉一迭声说我是她见过最漂亮的人。
这个恭维太夸张,我只好笑着说不敢当,并在她的协助下把头发绾好开始化妆。
乔玉是个颇懂行的人,一边问我戴的厚重银簪是不是古董一边与我聊美容护肤,我微笑地应付着倒也不至于冷场。但是那瞬间,我第一次庆幸自己嫁的丈夫是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人物,因而免去了需要讨好上司太太的可怕厄运。
说话之间之牧推门进来,他走到我身后从镜子中看我,微笑说:“很漂亮。”又向乔玉道谢:“早听说张总的太太是贤内助,今天才知道名不虚传。”
我敢打赌乔玉的脸在发红,等她羞答答地告辞后,我对之牧说:“别在我面前同其他女人搭讪。”
他愉快地笑起来,我仔细端详他的脸,觉得他有些疲惫,这几天他一直忙到深夜,下飞机又赶来参加晚宴,好像真以为自己是钢精混凝土做的。
“干吗要这么累自己?”我柔声问。
他从背后把手环上我的腰,埋下头靠近我的肩上,低低地呢喃:“怎么,心疼我了?”
我们贴得很近,他身上的古龙水气息抚到我身上,很好闻,那片刻我甚至觉得我们之间的气氛是亲昵而相爱的,但是倏然,几张面孔从我心中闪过,静园那老老的围墙也出现在我脑海中,我的身躯顿时变得僵直。
他好像察觉到什么,猛然抬起头放开我,又恢复到往常淡淡然的声音:“我也去淋个浴好了,老婆这么漂亮,老公可不能丢面子。”我的肩上一下轻松了很多,该喘一口气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心也跟着有些失落的空洞起来。
晚宴设在顶楼的西餐厅,看得出经过精心布置,四处都摆满了食物酒水,到处人影幢幢,杯盏交错。我和之牧手牵手在衣香鬓影之中翩仟周旋,接受从各个方向传来的恭维。我带着得体的微笑看着自己的丈夫,他穿全黑的西服,系银灰色领带,身材高挑瘦削却不瘦弱,斯文而不失贵气,眼神镇定锐利,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他都是出色的。
我听到他和别人说:“是的,那块地准备做商业投资用。”
马上有人附和:“那个地段用做商业写字楼是再好不过了。”
“外墙已经拆除,主体拆除工程明天进行……”
“人工拆除时间太慢,不如用爆破……”
又有人反对:“那必须拿到政府特别批文,而且价格昂贵……”
我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开始觉得头晕。一年多前那里是我家,我以为会在那里住一辈子,现在它变成了“主体”,还有人建议用炸药把它炸掉。
之牧很快感到我的不适,体贴地问我:“倦了吗?你去那边坐一坐。”
我迅速离开,没办法再听下去,是我负了静园,它在我手中被卖掉,如果还要逼着我笑对它如何灰飞湮灭我会疯的。
我避开人群远远躲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角落,喝着香槟,慢慢调剂一下自己的神经,觉得很想抽一根烟,但是我知道现在不行。然后看到场中一位红衣丽人,她正持着水晶酒杯与人谈笑,波浪长发,蔷薇色皮肤,顾盼生姿的大眼睛,右边嘴角有一颗小小的痣。我使劲眨眼睛,仔细看清楚那美人后觉得头轰然一下晕得更厉害了。她怎么会在这里?
夏单卡,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几年以前,我们喜欢躲在小房间里关上门谈心事,天上地下无所不聊。她在读书时的志向是要做个女强人,真正的女强人!她爱强调这点,谁都知道她的美貌可以令人犯罪。
“我不要做花瓶。我要靠自己的本事统领人马,纵横商场!男人算什么东西!”她经常咬牙切齿地这么和我说,让我笑得在床上打滚。我的志向比较简单,一是做《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二是可以嫁给她哥哥夏单远做她的嫂子,她经常会骂我没出息。
后来有一天,信誓旦旦要把男人踩在脚下的她羞答答地同我说她爱上公司老板,她的老板是刘之牧,夏单卡是在我的推介下进他公司的。
“他很有本事,我好佩服他。”她的眼里闪着星星一般的光泽:“静言,你家不是和他很熟吗?帮我忙好不好?”她一直是个率直的人,尤其对我不隐瞒任何心事。
我记得我当时的回答是:“那阴阳怪气的家伙有什么好?你的品位有待提高!”
她跳起来要撕我的嘴。
再到后来,我要嫁给刘之牧的前夕,她跑来找我。昔日美丽眼睛里充满了不屑与愤怒:“你是个骗子!静言,你怎么可以这样欺骗我和单远?”
我一声不吭,这时再说什么都显多余。
痛骂了我一顿后,她说:“我希望从来不曾认识过你!”她愤怒离开时,我看到她在哭。那么倔强的人也会哭,为什么要哭?心爱的人被抢走?准嫂子嫁做他人妇?或是因为好朋友的背叛?不得而知,自那天以后我没再见过她。依她的脾气,我本以为自己会挨揍,但是还好,她只是骂我骗子。这算得了什么,为这场婚姻我付出了更昂贵的代价,我从没指望自己会有好下场。
之牧笔直地向我走来,他的眼睛甚至不用做任何搜索,就已经找到了我,我发现不管任何时候我躲在任何地方他都能一眼发现我。
“她怎么在这里?”我捏着香槟杯问。
“谁?”他顺着我的视线看:“夏小姐?她是公司员工。在这里很正常啊。”
我简直不敢相信,以她的性子应该在得知我嫁人的消息之后马上交辞呈才对:“她还在公司吗?”
“是啊。她做得很不错,如果我没记错,她不久前该是升了职。”
我没话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咦,她不是你的好朋友吗?还是你介绍她进公司的,怎么不同她聊聊天?”他看着我好像很好奇地问。
我开始暗地里咬牙切齿,我与夏单卡之间的过往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风凉话,所嫁非人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还没待我反映过来,他已经扬声向那边打招呼,夏单卡抬头看到我们微微一笑,姗姗走过来,我马上倒抽了口凉气。他想干什么?他明知道我死也不愿意和她见面。
她先向之牧问好,又对我说“嗨”。
我只好尴尬地回了一句好久不见,气氛变得有些诡异。她或许早就知道我要回来了,也或许早就已经看见了我,能笑得这样自然灿烂是因为她有足够的时间练习,但是对我来说却太不公平,这件事来得实在太突然。
之牧倒是事不关己,和蔼地说:“两年不见,夏小姐又长漂亮了。”然后又拿走我手中紧握不放的香槟:“不吃东西就喝酒,小心待会闹胃疼。”他体恤地帮我去拿食物,但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是故意避开,那一刹那,我对他的恨刻骨铭心。
“他对你不错。”沉默一阵,她开口,声音总算变得没有那么虚伪。
“恩,还可以。”我含含糊糊地回答。
“以前看你沉沉静静不做声,没想到还真是个厉害角色呢,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的声音里有浓浓地讽刺:“你现在是不是住在海边别墅,每天逗弄贵妇狗以打发时间?”
我叹口气,并不准备反驳,这个问题以前说不清现在依然说不清,我只能装做听不懂:“不是。你过得怎么样?”
“你认为呢?”她反问我。
“你气色不错。”我实事求是地说。
“还凑合吧,这间公司很符合我的理想。”她忽然又笑起来;“我说错话,应该说是你的公司才对,你是老板娘嘛。”
我无奈地再次改变话题:“你哥……在北京吧?”
“不,他在这里。”
我很意外:“他不是要去中央美院吗?他……怎么样了?”
她忽然恶狠狠地看着我:“你少装傻了,他一直都在这里,而且托你的福,他现在活在地狱里。”
我心一跳,用我们以前的呢称:“卡卡,你这是什么意思?”
“别叫我卡卡,那是朋友之间的称呼!”她提高声音,周围马上有人望了过来。
我也有些气了,她怎么还是这样火爆的脾气,不管怎么样,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我现在的身份是她的老板娘,她未免太不给我面子。
我也改了口气,淡淡说道:“如果夏小姐觉得和我说话很闷,有朋友在那边等你,你可以离开了。”
她一怔,随即娇滴滴地笑起来:“谢谢老板娘恩典。”
看着她翩然离去,我累得连呼吸都不愿意了。怎么会这样?其实在心底里,我始终当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记得她曾很豪爽地拍着胸口对我说;“静言,除开牙刷和老公不能给你,我的就是你的。”当时我笑得要命,原来在她心中老公只是和牙刷一样重要。以前真的和她很要好,只是没想到时间和误会能这样腐蚀一段友谊。我深深知道就算将来有一天误会冰释,我和她也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还有,她说单远活在地狱里,到底是什么意思?单远不是要去北京寻找他的梦想吗?我沉思着。
之牧端着食物走过来:“夏小姐走了吗?”
我别过脸懒得理他,他耸耸肩:“我还以为你们有很多话讲。算了,来吃东西,都是你喜欢的。”
他装作一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接过餐盘,望着他突然觉得很害怕,他这么精刮,我永远也斗不过他。从三年前第一次重逢,我和他之间就开始了一场心照不宣的争斗,我没有赢过一次。他做事永远天衣无缝,不会有一丝漏洞,逗弄我就像猫逗耗子。
有时候看到我意志消沉不愿再做反击时,就让我占点上风,激起我的斗志之后,又狠狠把我打击下去,这场游戏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他想赢就赢想输就输。我只是搞不懂,为什么要选我?卡卡和静仪都比我更美丽,征服她们难道不会更有成就感吗?
看到我的脸色阴晴不定,他握了握我的手:“静言,怎么了?”
我抽出手,恨恨说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他微微叹息:“每个人都知道我想要什么,只有你不知道。”
我死死咬着嘴唇,不再吱声。
他还想再说什么,但没来得及开口,已有一群人过来同我们寒暄。之牧拉拉我,我甩甩肩膀就是不起身,我真的不希望自己像一颗棋子一切都由得他安排。
他无奈地向那些人笑笑,宠爱地看着我说:“没办法,娶了个孩子脾气的太太。”
大家都和他一起笑起来,看他的目光里有同情,看我的目光里有羡慕。我知道他们事后会怎么说,刘之牧的太太脾气娇蛮,仗侍丈夫宠爱目中无人,我突然觉得精疲力倦,一切还是在他的算计当中。他就是这样,做足表面功夫,每个人都相信他,尊敬他,可是谁知道我们之间的故事?真正该哭泣的人是我!
之牧在那些人的邀请下上台讲话,我不想去听他的侃侃而谈,更不想听如何处置静园命运的决定。这里有我不愿知晓的话题和不愿见到的人,实在不能再待下去。我的眼光四处乱瞟,终于找到大厅里的消防通道,大家都聚集在前面倾听董事长的发言,没人注意到我,是悄悄溜走的好时机。我提着裙子,静静离开。
我知道自己想去哪里,静园!当然是静园,虽然愧对它,但是今晚我必须去见它最后一眼,否则将会遗憾终生。我计算着时间,从酒店到静园大概五分钟车程,来回十分钟,我只要在静园待上十分钟就已经心满意足,一共二十分钟!之牧的演讲五分钟,但是按照惯例会有人围上来称赞恭贺十五分钟以上,刚好!我可以拥有一次完美失踪的经验!
坐在计程车上,我暗暗庆幸小手袋里装着随时准备付给侍者的小费,以前不懂这些,以为别人为我服务是天经地义,嫁人之后才明白这些礼节。是刘之牧教给我这些,可是难道这一生真的要仰他的鼻息而生存?
“小姐,到了。”司机看我的目光有一丝疑虑,或许在想这穿隆重礼服的女子为什么要在上弦月夜到这已经荒芜的地方来,如果联想再丰富一点,怕不以为我是聊斋里的女鬼。
我付了钱,信步下车,抬头一看,整个人都呆住。朱颜未曾改,改的是雕廊玉砌,昔日美丽宁静的静园如今已是颓垣败瓦。我知道静园已经不是以前的静园,但如果早知道它变成这样,我或许会没有勇气来到这里。
老槐树站着的地方,如今变成了一个大大的泥坑,它去了哪里?从父亲种它下去的那刻起,它就应该在这里茁壮成长直至老死枯萎,也许连它自己都不曾料到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地方。矮墙也没有了,一地的乱石红砖,碎玻璃倒是还在,不过是在地上,月光映衬着它们,灼灼闪光。还有刻着“静园”两个大字的隶书匾额也已不翼而飞,那块匾油漆斑驳脱落,据说有百年历史,是曾经中过举子的高祖父亲笔书写的。方家三姐妹的名字,静言、静仪、静聆也是因它而来。
可是这些都不在了,静园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历史。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原来这话不止可以用于美人和英雄,对曾经盛极一时的房子也能派上用场。
我小心翼翼提着裙子走在凹凸不平的砖石上,鞋跟太高,很容易摔倒。但仅仅是三年前,我还经常像个顽童般沿着槐树爬上这堵围墙,纵身跃下。
记得成年后第一次见到刘之牧就是那个场面。
那是个秋天的傍晚,满树白色秀丽的槐花开得很灿烂。明知道家里有重要客人,可是悄悄溜出去的我舍不得和单远分开。父亲一向反对我和“那个穷画画的小子”来往,所以我们的每一次见面都是弥足珍贵的,依依不舍地回到家时,时间已经晚了。我没敢用钥匙,静园的门也是个古物,开启关闭时发出的吱吱声足以把大象惊醒。
我脱掉鞋子,蹬着槐树熟练地爬上围墙,确定没人后开始往下跳。只要时间掌握得好,就可以悄悄溜进靠最左边自己的房间,然后换个衣服,若无其事的漫步出来对大家说我刚刚在睡觉。反正父亲不会刻意去向哪个客人介绍我,方家最美丽的老二才是他的心头宝。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做准备的时候院子里的确没人,待一纵身时却听到了脚步声,受惊的我没能以安全的姿势落地,那人眼睁睁地看着我一跃而蹴的全过程,紧随他身后的父亲则刚好看到我趴在地上不雅的姿势。我肯定他当时宁愿自己能昏过去,也不愿看到眼前的不肖女。
走前边那个一身西装革履的人是刘之牧,他落落大方地迈步走到我面前,并不伸手,只是俯下身子,安安静静地问:“是静言吧?”
我狼狈地抬头看他,脑中第一反映是八个字:谦谦君子,温文如玉。可是真正的君子不会眼看着一名女士跌倒在地而作势不理,他从头至尾都没有伸手搀扶我的意思,只是一直俯着身用揶揄的笑容望着我,他整个人如同初雪般洁净,但那异常秀气漂亮的面孔上有一双像锥子一样犀利的眼睛。这个人不简单,感觉一向敏锐的我心中开始警惕。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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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终于迈过了那堆难行的砖石,走近破落的屋子,屋前有一条用青麻石铺的长廊,以前廊上会挂一个精致的鸟笼--祖父还在世的时候最爱养画眉鸟。
从小我就知道父亲偏爱静仪,而母亲对体弱的静聆总是特别关爱,老大方静言则像个落单的小动物。后来我固执的认为,家里的权威人士--祖父比较疼我,但是当有一天我不小心放飞了他心爱的画眉后,被罚跪在青麻石上一夜,才明白原来那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想象。在方家,老大是最不得宠的一个,这是不争的事实。那晚我跪在院子里哭得惊天动地,静仪却在她房里兴高采烈地弹奏着《欢乐颂》,从那时开始,我们姐妹俩人正式开始结起深厚的梁子。
我像个幽灵般沿着旧路游走在每个房间,所有的房间都是空的,什么都没有了,我的古筝、静仪的钢琴统统不见。不知道那些东西都搬去了哪里,把房屋转让书交给刘之牧后,我就没有再听到任何有关静园的消息,他不刻意告诉我,我也不问,因为不愿也因为不敢。可是即使在加拿大,远隔八千里路云与月,我也是做不完的噩梦,每个梦里都有静园,有时梦到它依然如故,有时又梦到它被迅猛而生的杂草湮没,一片凄凉。醒来之后总是泪满衣襟,原来心里从没有一刻放下过它。
陋室空空如也,只除开因为太久没有人居住而留下的漏水痕迹,墙上一条条斑驳的水印子,像情人不忍别离时的眼泪。我抚摩着墙壁,内心五味陈杂,酸酸涩涩的感觉直往眼里冲,屋里虽然有种霉霉的味道,依然让我流连往还,忘记时间。
父亲对我们三姐妹从不一视同仁,静仪从小就被他送去学钢琴,我和静聆虽然不至于学的那么高档,但也都有学乐器,我学的是古筝,静聆学的是长笛。父亲是个爱附庸风雅的人,按他的规划,我应该学小提琴,这样方家三姐妹就都会一门西洋乐器。但我就是不肯让他如愿,选了古筝,虽然也并不见得真有多喜欢,到现在为止我会的也只是一首《春江花月夜》。父亲气得好几天不同我说话,或许我的倔脾气也是不讨他喜欢的原因之一吧。
但是我未曾想过,他为我们三姐妹的成长付出了多大的心血和金钱,他为这个家做出了多大的牺牲。我厌恶他对有钱人家的巴结态度,却又一味天经地义的向他索取;我妒恨他对静仪的偏心,便用叛逆的举动去伤他的心,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没有为他做什么。我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
看看腕上的欧米笳,该走了,在这里的逗留的时间已经早已超过计划,我得回去那未完的喧闹酒宴。可是真的舍不得走,明天静园就要不复存在了,我在这里生,在这里度过优越的少女年代,这里有我如斯多的泪水和欢笑,这里也被我背弃,我怎么能离开它?
迈步出去时,看着一张张早已褪色的木门,耳边又隐隐约约响起母亲的轻笑:“静园这种老房子没别的好处,最好的地方就是门多。以后女儿们出嫁,多的是办法向女婿讨开门红包,咱们捡红包都要捡到手软。”她说这话的时候,全家都窝在一起笑,是我贪心,竟然不知道那就叫做幸福。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姐妹三个没有一个在这里出嫁,而可怜的母亲甚至等不及看到任何一个女儿成为别人的妻子就已经撒手人寰。
走到大门口,忽然听到前方有簌簌响动,我睁大眼睛往前看,角落处站着一条黑影,我顿时寒毛竖立,血液凝固。在这样的夜晚,在这个荒废的宅子里,还会有什么人出现?我不相信鬼神,所以不认为那是方家的祖宗显灵,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小偷劫匪,顿时只恨身上的现金不够多,怕他老羞成怒毁尸灭迹。
他显然也看到我,和我维持一样的姿势站着不动,我考虑着是继续静静地站着不动呢还是慢慢蹲到地上拾起一块砖头自卫比较好。大概僵持了一分钟左右,我的汗冷涔涔地流了下来,这一分钟有一年那么长,妈的,这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终于耐不住向我这边走过来,我紧张得连呼吸都要停止了。
他现身在皎洁月光下,我的血液开始缓缓流动。呵,竟是故人,那人亭亭玉立、肤若凝脂,不是方家老二是谁?美丽的方静仪也在,原来今夜并不只得我一个人在月下凭吊快要失落的静园。
她走到离我约一米处的地方停下,我们互相对视着,但是没人开口说话,空气里像有火花在噼啪爆裂,我们两人犹如要进行生死对决的武士。
老天真是太不垂怜我,不想遇见的人今天见了个够,先是夏单卡然后是她。
我和静仪的关系从小很微妙,是姐妹也是最大的竞争对手。
外人都说方家好福气,三个女儿个个如花似玉,一个秀一个美一个娇,我是那个秀。现在想起来,这个所谓的秀是接近时下所说的那种“气质美女”,意思就是:的确是美女,不过主要是靠气质取胜。多少有点安慰奖的意思。娇的那个是静聆,她五官秀丽但从小多病,想不娇都不行。而静仪是货真价实的美,每个见过她的人都要为她的风华喝彩。
我其实也是美的,但和她相比就差了个档次。女人到底肤浅,靓丽的皮相,是我嫉恨她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真正让我有了摧毁她的欲望,是因为母亲的过世。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闷热的午后,她披头散发地冲进静园,不顾母亲和静聆也在座,一把抓住我的肩对我大吼:“方静言,你这个卑鄙下作的婊子!”
是的,她叫自己的姐姐婊子,而我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瞠目结舌地看着她。
“你明知道刘之牧是要的是你,还要我去他的公司找他,你让我出尽了丑!”她大哭。
我迟疑地看着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刘之牧说可以帮父亲还清亏空的公款,但是他要静园里最美的一样东西,最美的,不是静仪是谁?怎么会是我?那是我第一次心悦诚服地承认她比我美,才让她去刘之牧的公司找他。但是她带回来的讯息,让我震惊得甚至忘记骂还她。
“装得和他势不两立,其实你一直在打他的主意……”静仪哭得失去所有的风度,但是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那时我心里有的是另外一个人。
“你不要得意,我什么都知道,你和夏单远……”她狠狠地看着我:“我要去告诉他,你根本不是什么好货色,你和夏单远---我知道你们早上过床了,就在他的画室里!平常一幅贤良淑德的样子……哈,我看过夏单远为你画的裸画,姿势还真是风骚漂亮呢!”
她在气急败坏的情况下还能把这段话说得流畅顺利,我怀疑她的准备工作并不是一天两天,或许每次午夜梦回都在背诵它,以便让它成为杀伤我的锋利武器吧?同根姐妹相残,现在回想起来不是不可悲的。
当时我倒抽了口气,来不及阻止,她已经像个疯子似的一股脑吼了出来。
我担心地回头望着母亲和静聆,她们是温室里的花,如今家里乱做一团,没有人可以撑起大局,我这个方家老大已经俨然是一家之主,我实在怕吓坏她们。但还是晚了,母亲诧异地望着我,然后面色突然变成了诡异的潮红色,她似乎想说什么,喉咙一直咯咯作响,却终于什么都没能说出来,她慢慢靠着静聆的身子往后倒。天地瞬时一片寂静,我眼睁睁地看着静聆手忙脚乱地动作,头昏耳鸣,听不到任何声音。送到医院,医生说是脑溢血,她甚至没来得及骂我一句就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一直哭到山崩地裂,日月无光,她为什么不听听我的忏悔?我一辈子都没机会得到她的饶恕了。
对母亲来说,那段时间实在太可怕,丈夫亏空公款入狱,有可能是无期有可能是死缓;静园要卖掉,不知道要面对怎样的流离失所;大女儿指使二女儿向男人主动献身被拒绝;二女儿控诉大女儿和一个穷画家上床,甚至被人画到裸相。这些都是受传统教育的她一辈子也不能接受的,脆弱的她实在无力再承受这些可怕的事实,所以她选择了永远的逃避,让我和静仪成为了罪人。我就那样看着她在我面前死去而没有任何办法挽回!她是带着对我和静仪的绝望过去的吧?
医生宣布抢救无效后,静聆伏在母亲身上痛哭流涕,我和静仪只敢站在病房外面,我们都没有脸面进去看母亲最后一眼。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两个穿白大褂的男人走进病房,然后把母亲抬上担架。
我下意识拦住他们,莫名其妙地问:“你们要去哪里?”
其中一个冲我笑笑:“送去太平间啊,难道放在这里占地方么?”
我“蹬蹬”倒退几大步,中午我还和母亲一起吃饭,到了晚上她却要去睡太平间,这种事谁能接受?我拒绝接受!
他们不理我,把我推开,径自进了电梯,静聆哭哭啼啼地跟在后面。我怔怔地看着那两个穿白大褂的人,他们的褂子上有着显而易见的大块油污,有一个甚至穿拖鞋,面孔也长得横蛮粗鲁,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医院里的人,倒有些像屠夫。我想,或许这一切都只是个误会?
我终于没跟上去,电梯门合上了,我靠在墙上发了好一会的呆,然后听到地上传来阵阵啜泣。低下头,静仪正蹲在我的脚边埋头哭泣,她也和我一样不敢守在母亲身边,就好像我们是妖,而母亲身边却有收妖的镜。我们两个都已经失去光明正大痛哭失去母亲的资格,这样看来母亲生前最为疼爱静聆还是有她的先见之明的。
“静仪,妈妈死在我们两个手上。”声音远远传来,不像是我的语调,但的确是我在说话。
“大姐……”静仪抬起泪流满面的脸无助地望着我,从她懂事开始她就不曾叫过我大姐,她一直直呼我的名字,那天她叫我大姐。
但是我没答腔,又一架电梯“叮当”一声在我们的楼层停住,有人探头问:“下去吗?”
我茫然地摇摇头,转身走到楼梯间,一阶一阶地走了下去。我一边下楼一边想,我永远都不能原谅方静仪!新仇旧恨,她必须成为我报复的对象!
我们的祖父是个精明的老人,他或许早就看出了什么,去世的时候,他指明把静园留给我们三姐妹,而不是父亲。所以当父亲出事的时候,我们还有静园可以变卖,只是当时没人能一口气吃下静园这么大的资产,我只能找刘之牧。
他很公道地按市价把静园变成钱算给我听,但这些还是不够,我愁肠百结眼巴巴地望着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方家所有的亲戚都找遍了,可是他们好像突然都不太认识我,就算是认识也变成了远亲。
“静园那块地位置不错,但是面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很糟糕。如果想要发展,我还必须把周边的地一起买下,并不合算。”他微笑着同我说:“不过我还是可以帮你,你父亲那边不够的部分我也可以帮你补上来--哎,静言,你先别太开心,有条件的,你得把静园里最美的一样东西交给我珍藏,怎么样?”
这是他的原话,我记得他当时笑得很和煦,温文沉静,像冬日里的暖阳。然而不管表象如何,他毕竟是个在商场中摸爬滚打的人--他是个一等一的商人,早已被磨练得像只狐狸精,自然不会做没好处的事。据说我家曾于他家有恩,但到底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陈年旧事了,念念不忘地挂在嘴边,只是徒增笑柄而已。这种时候连所谓的亲戚都不肯帮忙,更何况是什么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世交?有人施以援手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只怕家里没有让人看得上眼的东西呢。给人一件东西,就必须收回一件东西,再公平不过了。直到现在,我都能够谅解他以物易物的提议,虽然我是那个被换来的老婆。我并没有那种从心底里发出对他的怨毒,只是有点--低人一等的难堪。
那时我以为他要的是静仪,所以毫不犹豫地把她推了出去,我知道静仪肖想他已经很久,唯一对不起的是卡卡,可我真的没想到结果会变成这样。一切都不在我的计算中,救了父亲失去了母亲,真是个血淋淋的选择!不管失去谁,都一样让我痛彻心扉,虽然他们最爱的都不是我。
从母亲过世起,我就明了我与单远的出轨是永不可饶恕的罪孽,但这只能让我加倍地恨静仪,把恨自己的那份也算进去!我说过,我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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