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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与圣训

luyued 发布于 2011-04-25 23:50   浏览 N 次  

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与圣训

原著:瓦海比·苏莱曼·阿伟吉

伊斯兰教的法源乃是以天经和圣训为主,同时,依靠圣门弟子中的法学权威和他们之后的教法创制者们,对宗教律例的一致决议。此外,也依靠深谙教务,通晓宗教原理者的独到见解。

大伊玛姆艾布·哈尼法从小就通背了古兰经。他在一生中,时时刻刻都遵循着古兰经对他的教导,他既是一位著名的教法学家,又是一位熟知圣训的圣训学者,他曾向伊拉克和黑扎兹地区的圣训权威们请教圣训。圣门弟子们的言论,他们的共识,他们的分歧,大伊玛目对此都了如指掌。因为安拉赏赐了他足以让他引以为荣的虔诚和忠诚;赏赐了他明察宗教事务的超众思维理解能力。并且,让他师从一大批博学多才、记忆惊人、洞见非凡,而又畏主守法的宗教学者。他在学问操守、宗教见解方面堪称大众的榜样,多少的大学者们只要一提到艾布·哈尼法,都对他赞不绝口。

大伊玛目的法学学派一直盛行于东西两方,时至今日,全球仍有超过半数的穆斯林在以他的法学观履行宗教功修。那么,大伊玛目的学派赖以建立的原理是什么呢?伊本·阿卜杜勒·巴利在其著《印体嘎乌》中提到,艾布·哈尼法说:对教法律例的判决,我首先依靠的是安拉的经典,找不到答案时,则依靠先知的圣训,如果在两者中都找不到答案,才以圣门弟子们的言论为依据,我采纳他们所达成共识的主张,放弃他们所产生分歧的观点,我不会脱离他们,而去采纳不如他们者的言论,如果没有他们的判决,只有再传弟子如:伊卜拉欣、沙尔比、伊本·西林、哈桑·巴士拉、艾塔、萨阿法·本·穆萨伊卜们的个人意见时,我才发表自己的观点。(注:艾布·哈尼法属再传弟子,与上述学者同一级别。)

麦加学者穆法格在《伊玛目艾布·哈尼法的美德》一书中以他自己的传述系统追溯到赛罕兰·本·姆扎哈姆。他说;“ 艾布·哈尼法的言论忠实可靠,不染杂言,关注社会动态,只要人们遵纪守法,事事趋善,则他的判律一切按类比法运行,一旦类比不通,若能以唯美法运行,则按唯美法对待,如果唯美法还行不通,则以穆斯林大众的日常交往习惯为准。他把一切事物同他所收集到的著名圣训进行联系,只要类比通行,则他按类比法运用,其次才采用唯美法。两者之一谁最相宜,他便以谁为主”。塞罕兰说:“这只是艾布·哈尼法所学知识的一般应用而已”!
麦加学者穆法格在《人物传记》中以他自己的传述系统追溯到萨玛利,萨氏又以自己的传述系统追溯到阿布都拉·本·优努斯说:“哈桑·本·萨利哈告诉我们,艾布·哈尼法曾严谨地审查圣训中的替换与被替换者,如果一段圣训在他看来传述系统无误,他便会毫不犹豫地去执行,他精通库法人所知道的圣训,又通晓库法人所领会的法学,并且还一丝不苟的遵循着他家乡的学者们的行持。他曾说:‘安拉的天经中有替换与被替换的经文,先知的圣训中有替换与被替换的圣训。’他一生一贯坚守着传到他家乡的有关先知后期所有的圣行。”同样的传述系统传自萨玛利,他说:“欧麦尔·本·伊布拉欣告诉我们,伊本·麦底尼听玛尔麦拉说:‘我所知道的学者中,对法学最有发言权,并能据经训知识创制法学律例者,最优秀的莫过于艾布·哈尼法;最小心谨慎地对待教法,且不让丝毫怀疑混入圣教中者,非艾布·哈尼法莫属。’”
伊本·阿布都勒·巴利传自穆罕默德·本·罕桑说:“圣教知识分为四种,一是天经中所记载的;二是圣训中所传述的;三是圣门弟子们所共识的,既使有分歧存在也不会让他们脱离他们的整体;四是穆斯林的法学家们所唯美以及等同唯美的。圣教知识一般不会超出这四种范畴。”
上面所说,皆印正了大伊玛目所采用的法源依据,它们分别是尊贵的古兰经,圣洁的圣训,圣门弟子们的共识、类比法、唯美法、惯例法(即:遵循当地法学家和有识之士所一贯认可的习俗)。
上述法源中,圣训是其中的一项,下面我们将着重论述大伊玛目对它的重视。我们知道,圣训是来自于安拉的一种启示,它与古兰经紧密相系,因为,欲理解古兰经,必需得借助于圣训,许多经文只有通过圣训的解析,其含义才会使人明白无误。例如:拜功,尽管安拉在古兰经中提到过70多次,但它的拜数、条件、要素、坏拜的事项、嫌疑的事项等等,都是依靠圣训来说明的;又例如:天课,尽管安拉在古兰经中每提到拜功,必提到天课,并且它在古兰经中也出现过70多次,但天课的课限、课额、应纳课的财产等等,也无一不是通过圣训来阐述的。此外的斋戒,朝觐等功修也莫不如是。
安拉在古兰经中以原理原则的方式提到了它们,圣训又来对它们作出详尽的解释。先知在阐述伊斯兰与古兰经和圣训的关系,并把两者作为穆斯林今后两世幸福的源泉时曾说:“我给你们留下两件法宝,只要你们紧抓之,就不会迷误。一是安拉的古兰经,二是先知的圣训”。安拉在古兰经中阐述圣训的优越和作用时也说:“我给你降示了古兰经,以便你为众人阐明被降示给他们的经典,以便他们觉悟”。(蜜蜂章:第44节)
大伊玛目生活在圣门弟子之后的再传弟子和三传弟子时代,那时的学者们都深谙经训知识,并且,对他们前辈学者的法学观点都了如指掌。身为再传弟子的大伊玛目,在童年时代通背了古兰经后,又背记了大量的圣训,这是不足为奇的。
大伊玛目曾从那些著名的圣训传述者处采纳和搜集圣训,其搜集的圣训抄本装满了几大箱子。他曾从4万段圣训中选辑了一部《阿萨尔圣训集》。他当时采纳库法,伊拉克等地所传的圣训。每当有圣训学家到库法来为人们讲述圣训时,他总会派自己的学生去听闻和求教,以便他知道是否此圣训学家处有他所没有的圣训,从而采用之。
但是,大伊玛目为了确立教法律例,统一教法判断,一直都忙于对圣训含义的理解和对圣训明文的收集,忙于对圣训中替换与被替换者,笼统与特殊者,一般与特定者的认识,因此,他并不以传授圣训而著称,也不以为收集圣训而远游出名。
他的高徒罕桑·本·齐亚德说:“大伊玛目传述了四千段圣训,两千段传自其恩师罕玛德,另两千段传自其他长老。”
大伊玛目当时忙于领会圣训,创制‘罕昆’,较少注重对圣训的传述,其情行一如著名圣门弟子艾布伯克尔,欧麦尔一般,他们当时也是只注重实践圣训,而不以传述为主。因此,圣训典籍中鲜见他们的传述。
艾布·伯克尔是圣门弟子中最精通法学,最亲近先知,最紧随先知者。尽管如此,由他传自先知的圣训却超不过三百段,那是因他时刻接系先知,故先知的圣光与降示先知的启示之光使其沉醉在爱主的海洋里。其次,在其短暂的代位期间,他又忙于确立伊斯兰教的原理,忙于征讨叛教者和拒交天课者,并且在查对、书写、收集、保护天经手抄本方面又为圣教付出了巨大的辛劳。
通过对伊玛目艾布·哈尼法所创制的众多法学律例和教法判例的研究,对他所流传于世的论著的学习,将使我们确凿无疑地说,“伊玛目艾布·哈尼法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圣训学家,同时也是一位非常重视先知圣训的研究者。”

《大伊玛目对圣训的背记和辑录》

A. 圣训学家宰凯利亚·本·亚罕雅·安萨尔在其《人物传记》中记载,亚罕雅·本·哈吉布说:“我听艾布·哈尼法说:‘我有几箱圣训抄本,但我只取出实用于律例的部分。’” 穆法格传自伊本·伽里吉,他说:“艾布·哈尼法任何一个对教法律例所作出的判断,均出自于明白无误的原理依据,假如我们愿意,必会讲述这一切。”

以穆法格本人的线索传自哈桑·本·齐亚德说:“大伊玛目传述了四千段圣训,两千段传自其恩师罕玛德,另外两千段传自其他长老。此外,他还从四万段圣训中选编出了一部《阿萨尔圣训集》。”

奈尔姆·本·阿苏尔说,“我听艾布·哈尼法说:‘人们好奇怪啊!他们说我以主观臆断颁布教法律例,其实我只以传自先知的圣训和圣门弟子的言论颁布教法律例。

哈里斯传自艾布·优苏福,他说:“我带着一部分圣训去见艾布·哈尼法,他接受了一部分,而拒绝了另一部分。他解释说,‘这些圣训并不都是正确的圣训’”。法官萨玛利传自艾布·优苏福说:“在所有我与艾布·哈尼法观点不同的问题上,只要经过深邃思考,我必发现,他的观点在后世是最能救人于灾难的,或许我自认为偏爱圣训,但他对正确圣训的洞察力远胜于我。”

B.
谁能给我们提供一个清楚的证据,证明大伊玛目生前曾从事于传述和辑录在其身后所传世的那些圣训集呢?

我们说:大伊玛目所传述的圣训,被收录在十七部圣训集中,在经过删除重复的抄本后,其中十五部被伊玛目艾布·穆按伊迪·花拉刺迷所汇编,以两大巨册在印度地区印刷出版。

麦罕穆德·罕桑·罕突凯在《著述者大全》中写道:

一大批专事研究圣训的学者们收集了大伊玛目所传述的圣训,他们是:
(1).罕伯里学派大圣训学家艾布·巴克尔·穆罕默德·本·伊卜拉欣·艾索巴汗尼,归真于伊历781年。
(2).巴格达诚实可靠的圣训学家伊玛目艾布·阿卜杜拉·穆罕默德·本·艾罕默德·杜勒,归真于331年。
(3).以罕萨凯夫著称的埃及圣训学家萨德鲁迪·本·罕凯利亚,归真于伊历650年
(4).著名圣训学家、隐士、乃吉门丁· 库布里·艾罕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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