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十大奇案六:康怡花园烹尸案(1988年)
luyued 发布于 2011-05-28 07:59 浏览 N 次案情
1. 马洁芝向女儿透露杀死丈夫
1988年2月23日下午3时,28岁姓傅少女正准备离开康怡花园D座单位,当时见其母正在抹地,鼻孔之间有血渍,同时更发现其父不知所踪。经她询问之下,其母透露:「妳爸爸想用毛毡焗死我,所以我已经用铁鎚杀死佢!」
少女第一个反应是推开父母房门,寻找父亲踪影;但其母即时阻止。自此少女再无见过父亲一面。初时她以为母亲只是胡言乱语;到真的相信时,又不忍报警揭发母亲的罪行。不过,其母最后亦难逃法网。一个月之后,少女的叔父向警方报案,令全港第一宗找寻不到尸体的肢解案正式曝光,而当中骇人听闻的杀夫情节亦为此案增添传奇性!
杀死傅棠原因:丈夫有外遇,要求对方离开新欢不遂,威胁钱亦不果;丈夫嫌她只生女,於是另结新欢
过程:联同弟弟马坤,另外找两人协助;地盘工人石志明(后转为特赦证人)及马坤友人梁杰忠索取万多元酬金协助捆绑死者
方法:放入锅蒸,直至血乾,斩尸,分件,在西湾河垃圾站弃置,弃掉家具及傅棠物件,只剩下傅棠的身份证影印本。手法纯熟,乾净。
死者女儿的矛盾心情。数周后被告谓丈夫及情敌欲杀她,与女儿搬到湾仔汕头街。
2. 警方现场只找到血渍
三名港府鉴证科化验师曾经到过凶案单位搜集证供。当时见到屋内连一件家俬都没有,亦无任何尸首,只发现其中一间睡房的柜、窗帘、墙壁、墙脚及天花,以及厨房门上均染上血渍。由於当时香港未有DNA鉴证技术,化验师只能够化验到血型。但血点实在太细,化验师根本无法证实血渍是否属於死者傅棠。不过,由於马洁芝在供词中亲自承认杀死丈夫,所以最后都被判处有罪。
3. 案件的判决
判决之前,主审法官贝利曾经引导陪审团,指案件极不寻常,因为被告在案发时心智不正常,不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陪审团应作裁决并非被告谋杀罪名成立,而是较轻微的误杀罪是否成立。同时,由於无法寻回傅棠尸体,所以陪审团亦要考虑一个重要问题:究竟傅棠是被马洁芝杀死,或只是失踪?
最后,陪审团以五比二大多数裁定被告误杀罪名成立,被告被判入精神病院接受无限期治疗。闻判后马洁芝保持一贯冷漠,相反其女儿在旁听席上传来一阵阵饮泣。
控方结案陈词:被告杀死丈夫,但接纳心理医生证供:被告患有精神分裂,可减轻其刑事责任 ── 应判误杀。
辩方:被告精神分裂,产生幻觉,把错误记忆信以为真,在供词中承认杀夫亦不可靠,描述杀人过程亦只是荒谬胡言,应判无罪。被告最初说她自己用铁鎚敲打丈夫至死,后来又否认杀死其夫,改口说他离开了家 ── 证明是受精神病影响。
主控官:这案仅依靠被告一人证供,而且她在书面上及录影带中的供词,基本上一致。
疑点:
- 被告到现场时,表现冷静,忆述过程时很详细,不像胡乱捏造
- 如果傅棠没有死,案件揭发后他理应向警方报告
- 傅棠没有理由丢下生意不理
- 凶案现场的血渍
- 春节期间为何付出900元买一把电锯
- 为何突然雇用2名工人搬走家中完好的家具及地毡
主控官:若要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需要一致通过或以6对1或5对2的大多数通过,但若要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便要一致通过。
奇案七:佳宁谋杀案 ── 伊巴谦之死(1983年) --没找到详细的资料~
佳宁案历时十七年,涉及款项达六十六亿元,诉讼费更超过两亿元!但主谋陈松青只
被判入狱三年,其中一年多更在羁留病房中渡过!
不过,三个和案件有密切关系人士却离奇死亡!其一是律师温树宝,他被发现在寓所
泳池溺毙,最后证实是自杀。另一名是法官柏嘉,他于审结陈松青等人后一年
,于塞浦路斯发生交通意外不治毙命;柏嘉太太于93年亦宣告破产。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大
马裕民财务的财务总监伊巴谦。1983年,他专责到港查核该公司一笔为数四十亿元贷
款,其后他的尸首被发现弃置于大埔火车站附近的蕉林内,警方相信他是遭人勒死!
- 06-06· 圣富莱家纺】圣富莱床上
- 06-06· 2011-3-19
- 06-06· 在圣富莱的日子
- 06-01· [医药保健]康怡宝宝立体透
- 06-01· 燃烧一夜 错过一生
- 05-30· 注册香港公司优势-正羽商
- 05-30· 注册香港公司好处-正羽商
- 05-30· 温暖你我一见钟情活性四
- 05-29· 嘉蓝广美---Benefit Count 投资
- 05-29· 嘉蓝广美家纺城-让您整个
- 05-29· [转载]【嘉蓝广美】大豆蛋
- 05-29· 财经:快来加盟KALAN嘉蓝广
- 05-28· 双十二的怒放梦彩斐然
- 05-28· 时时彩软件最低梦彩4元时
- 05-28· 梦彩时时彩当期搜索法
- 05-28· 求新港西地段“康怡花园
- 05-28· 香港十大奇案六:康怡花园
- 05-28· 关于 康怡之家
- 05-28· 燃一夜错一生
- 05-28· 爱的深度